-
关于印发南湖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“先打后补”政策改革施方案(试行)的通知
关于印发南湖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
“先打后补”政策改革实施方案(试行)的
通 知
各镇人民政府、七星街道,有关单位:
根据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(浙农牧发〔2021〕13号)文件要求,我区被列入“先打后补”政策改革施行区。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,适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,维护养殖健康安全, 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,结合本区的实际,制定了《南湖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“先打后补”政策改革实施方案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。
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。《关于印发南湖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“先打后补”实施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(南农水
〔2019〕45号)同时废止。
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
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
2022年4月22日2022-07-03
-
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(试行)的通知
各市、县(市、区)农业农村局、财政局:
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,满足生产经营主体多样性需求,适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,维护养殖健康安全,降低系统性风险,我们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制定了《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。
请各地结合实际,及时细化方案,明确任务分工和配套保障措施。请各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12月底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。
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。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“先打后补”实施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(浙农专发〔2019〕31号)同时废止。
联系人: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陈婷飞,电话:0571-86757829。
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
2021年12月13日2022-07-03
-
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(试行)的通知
各市、县(市、区)农业农村局、财政局:
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,满足生产经营主体多样性需求,适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,维护养殖健康安全,降低系统性风险,我们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制定了《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。
请各地结合实际,及时细化方案,明确任务分工和配套保障措施。请各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12月底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。
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。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“先打后补”实施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(浙农专发〔2019〕31号)同时废止。
联系人: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陈婷飞,电话:0571-86757829。
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
2021年12月13日넶26 2022-07-03 -
关于印发南湖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“先打后补”政策改革施方案(试行)的通知
关于印发南湖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
“先打后补”政策改革实施方案(试行)的
通 知
各镇人民政府、七星街道,有关单位:
根据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(浙农牧发〔2021〕13号)文件要求,我区被列入“先打后补”政策改革施行区。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,适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,维护养殖健康安全, 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,结合本区的实际,制定了《南湖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“先打后补”政策改革实施方案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。
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。《关于印发南湖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“先打后补”实施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(南农水
〔2019〕45号)同时废止。
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
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
2022年4月22日넶24 2022-07-03